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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运管局部署2021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发布日期:2022-03-22 17:25
信息来源: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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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省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管理,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310日至615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考核继续采用网上考核和传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对象为20201231日前许可成立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辆以上(5)货物运输车辆的货运企业;货运车辆拥有量不足5辆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经营业户是否纳入本次考核范畴内,由各市州自行确定。考核周期为202111日至1231日。各市州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相关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全部使用湖南省道路运输三级协同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三级协同系统”)网上办理考核,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含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可自行选择网上考核或传统考核的方式进行。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内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确保辖区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考核全覆盖。本年度网络货运企业首次纳入考核范围,各地要加强政策宣贯学习,特别是熟悉省网络货运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用和数据调取,积极指导企业完成考核。各地要严格审核企业上报材料,认真核查相关信息,全面、真实和客观评定考核结果,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开。对考核结果为B级或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A级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改不合格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