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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将开展“打非治违”三年行动

发布日期:2021-04-22 08:59
信息来源: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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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近日,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制定了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各市州具有道路运输管理职能的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工作的精神要求,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实际,认真分析梳理道路运输行业中涉及客货运输、站场、维修、驾培等领域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及危及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作为,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予以打击、整治,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查处。

本次行动将整治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共性问题。整治两客一危车辆五不两确保措施不落实的;营运车辆未按规定通过年审,继续从事运输经营的行为;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或无证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驾驶员私拉乱运、异地经营的;班线客运车辆在未经许可(备案)的站、点违规上下客,站外揽客、甩客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跨区域营运的;道路运输源头企业(站场)、车辆、驾驶员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的违法经营行为;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违规的网约车平台、车辆及从业人员;汽车客运站违规接纳无客运经营资质和经营牌证手续不全的客运车辆进站经营的行为;其他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等专项问题。

20213月至202312月,本次行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动员部署(20213-4):按照统一部署,各市州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组织实施(20215月一12):组织本地区道路运输企业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有序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有关检查综合情况应及时报省运管局运政稽查科。巩固提升(20221—202312):结合各级道路运输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