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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开展2020年第三季度道路运输安全督查行动

发布日期:2020-09-10 15:22
信息来源: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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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相关文件精神,为中秋国庆期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道路运输安全的相关工作要求,近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于97日至930日,开展今年第三季度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督查行动。

重点督查内容:督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部署开展暑期和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督查全省道路运输行业隐患清零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全省道路运输行业顽瘴痼疾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督查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展情况;督查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职责落实情况;督查湖南省两客车辆智能监管平台应用工作情况和全省联网联控平台应用工作情况。

各督查组将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督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督查人员要尽可能地采取暗查暗访的方式,深入生产一线,不走过场,务求实效。要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和相关纪律,坚决反对四风,严禁超标接待,严禁收受各类礼品、现金,严禁参与公款娱乐等活动。要将廉政纪律要求与检查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时刻警醒,不越黄线、不踩红线、不触底线。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各督查组要按照督查内容对各市州进行督促检查。每个市州要检查市州运管机构,至少要检查1个县(市、区)运管机构,并要求检查1家客运企业、1家危货运输企业、1家汽车客运站。

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必须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现场督办,要求当场整改到位;对于需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应现场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和整改预案,做好登记,并及时通报当地运管机构,提出工作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