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省水运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全省水运系统深刻汲取贵州贞丰“5•23”船舶事故教训,加大乡镇船舶、特别是农民自用船舶的监督管理,坚决整治打击农用船运输、非法载客行为,督促涉水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省水运管理局要求,全省水运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定“四个意识”,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级海事机构要督促涉水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机制,督促乡镇船管员到岗履职,加大乡镇船舶、特别是农民自用船舶的监督管理,坚决整治打击农用船运输、非法载客行为。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将进一步加强辖区通航水域的巡航检查,结合“强执法、防事故”和“大排查大整治”等行动,突出对短途客船、渡船和旅游船舶的监管。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加强航道巡航,发现农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在航道内非法作业等行为,将严厉打击,同时通报船舶所有人所在乡镇或渔政部门。
同时,各级海事机构和港航管理部门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对辖区内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将从严从重处罚相关责任人员,并按照“一单四制”要求,督促企业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