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省运管局召开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为今年8月20日至2018年1月31日;清理对象为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本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辞去公职未满3年或退休未满3年的领导干部;清理的内容包括涉矿类、砂类、渔类、小水电类、烟花爆竹类、危险化学品类、其他经商办企业等经营性活动。会议下发了《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明确工作目标,把准清理对象、内容、要求,按步骤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到省厅党组的具体要求上来,做到在思想上形成共识、时限上不打折扣、要求上不降标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