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确保国、省有关治超新政新标新规的贯彻落实,推进全省治超工作的深入开展。日前,省治超办出台《关于实行治超工作分片督导的通知》,自7月起实行治超工作分片督导,由治超工作相关负责人牵头组成七个督导组,负责对14个市州治超工作进行日常督查指导。
其中,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全面落实“一超四究”、加强源头治超等,均为分片督导的重点内容。而此次监管手段再升级的最大亮点是推出“红黄牌”制,该措施直接跟交通资金拨付和交通项目审批挂勾。
分片督导,严抓八项工作重点。分片督导治超工作的八个重点是:高速公路出入口治超情况,普通公路治超站点治超情况, “一超四究”制度落实情况,“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治超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源头治超监管措施落实情况,非法改拼装货车处理情况,车辆运输车治理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和科技治超推进情况。各地要高度重视督导工作,积极配合、优化举措、抓好落实。
红黄牌直接影响资金拨付和项目审批。根据文件规定,督导工作将采取明查与暗访、抽查普查和实地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要求督导至少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按照“谁督导,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签发交(督)办清单。督导结果作为平时检查成绩纳入治超工作年度综合考核评定内容,是衡量各地区、高速公路治超机构日常治超工作和年度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在督导中发现的对治超工作不重视、不作为、治超效果不佳的地市(州)或县(市、区),省治超办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方式促其改进;情况严重的将采取亮黄牌、红牌方式促进整改。
凡是亮黄牌地市(州)、县(市、区)必须开展三个月整改,整改期间暂停相关交通资金及相关交通项目审批;凡是亮红牌的地市(州)或县(市、区)必须开展四个月以上整改,整改期间停止其相关交通项目审批、取消其整改期内的相关交通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