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政务动态>厅直动态

各市州全方位宣传超限运输“新规”

发布日期:2016-09-28 11:14
信息来源:省公路管理局
字号:【

   921日,《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正式施行。连日来,各市州以《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为重点,大力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对超载车辆的吨数要求更为明晰,也更为严格,车货总重二轴车最高不超过18吨,三轴车最高不超过27吨,四轴车最高不超过36吨,五轴车最高不超过43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最大总重由55吨统一调整为49;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能超过4;车货总宽度不能超过2.55;车货总长度不能超过18.1米。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局的新规定,从2016年9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2016921日至2018630日为不合规定车辆运输车的整改期,在此期间暂时允许在2016921日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20187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新规对公安交警、公路路政两部门职责进行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严格按《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

  目前,全省各市州利用电子显示屏、可变情报板、发手机短信、微信和刷写、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面向过往货车车主、货运源头企业、运输企业和驾驶员等货运从业对象,进行面对面、一对一的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力。此外,加强与电视、电台、报纸、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络,形成有声音、有头像、有文字的宣传效果。同时,重拳治理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