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以来,湖南各级各部门按照省政府确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治超思路,采取了一系列务实管用措施开展新一轮集中整治。通过努力,全省公路站点车辆超限超载率由2014年上半年的6%以上降至2015年年底的1%以下;2015年底全省干线公路优良率达93.65%,较往年大幅提升;道路运输行车责任事故件数、死亡人数较上年同比下降50%、64.6%;公路货物运价合理回升,道路运输市场步入良性轨道。治超综合效益不断显现,社会各界反响良好。
正如湖南省政府8月18日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局联合召开的全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所做的经验介绍,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和全力支持下,全省各级交通、公路部门担当治超主力军,推进治超工作实现了“五个转变”。
一是“政府主导”治超体系基本建立,实现从行业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省政府建立以分管副省长为总召集人、省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省治超办,从省直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统一指挥、协调全省治超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按省里要求成立治超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治超领导小组组长均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治超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绩效评估考核范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形成“政府主导、交通牵头、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治理体系,交通、公路部门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发改、经信、公安、监察、财政、人社、国土、住建、工商、安监、质监、煤炭等单位齐抓共管,形成强大治超合力。
二是“全覆盖”治超网络逐步构建,实现从分散无序到集约统一转变。投入近3亿元用于补助,建成超限检测站172个,为全省131个县级行政管理单位统一配备流动治超车,形成以“治超站为主、流动治超为辅”的“站上查、点上测、路上巡、面上堵”的治理网络。加大治超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强势推进治超信息监控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站四级平台互联互通。科技治超有效推进,为实现常态化、长效化治理奠定基础。
三是“铁腕治理”治超效应已经显现,实现从攻坚战向持久战转变。立足源头,严管路面,严把源尾,强力推进“治超没有特殊领域、特殊企业、特殊项目、特殊车辆”的“无禁区”治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城区道路同步推进的“无盲区”治超,省际、市际、县际国省干线交会、货车集中路段的“无边界”治超。近两年集中整治期间,全省共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41.74万台,卸载货物158.77万吨,纠正非法改装车辆6.8万台,查处非法改拼装场所1103家,进驻、巡查货运源头单位4.2万家,取缔非法源头企业2576家。
四是“严管重罚”治理体系已经建立,实现从集中打击向长效治理转变。出重拳、用重典,建立治超考核机制,省政府对市州及省直单位治超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治超责任追究机制,普通公路严格落实卸载、割“马槽”车、顶格处罚三项措施,实行“一超四究”(即对查获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依法追究其驾驶人、货源单位、改装单位和运输企业责任);高速公路严格执行惩罚性计重收费标准,特别是超载一倍按十倍收费。聘请第三方调查超限超载率,检测结果与省对市州交通运输发展目标考核、计划项目资金安排、市州治超具体负责人工作绩效评价挂钩,对考核不达标的市州一律不参加全省年度交通发展目标考评,取消年度目标管理奖金分配的资格;暂停干线公路项目安排和资金拨付;以省交通运输厅名义正式致函市州政府,建议对市州治超办主任、交通运输局局长、公路局局长年底考评评定为不称职。治超工作体系的建立健全,为长效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五是“全民参与”治超氛围已经营造,实现从部门治超向全民治超转变。坚持把宣传发动作为先导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治超宣传活动,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从2014年9月至2015年底,全省各级电视宣传报道2765次,各类报纸杂志刊登文章12743篇,市州、县市区政府印发通告、散发宣传资料200.92万份、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8.59万条,营造了良好治超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