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精神,近日省厅印发《推进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赋予省直管县试点县(市)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33项。 此次赋权事项涉及国省干线公路、道路运输站场和水运建设项目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审批、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公路路政管理以及河(航)道管理等方面,将进一步扩大试点县(市)交通运输管理权限,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工作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