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省交通运输厅督查组到洞庭湖大桥公司督查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科技”模式工作。督查组要求,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科技”模式工作,进一步推进预防腐败机制建设,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洞庭湖大桥公司负责人就洞庭湖大桥工程建设情况和廉政风险防控进行了工作汇报。督查组要求:一是要加大工程项目的制度化管理;二是要加大项目的监督;三是要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科技”模式工作的落实。督查组强调,要克服几种错误认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科技”模式工作,不是卖软件,“制度+科技”工作是先有制度,后有软件,软件好比就是廉政方面孙悟空的“紧箍咒”,真正受益的是施工单位;要克服只安装软件而不执行的问题;要处理好“制度+科技”模式工作与其它业务部门工作相冲突的矛盾。最后,督查组希望项目公司进一步提高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科技”模式工作的认识,把该项工作落实好,推广好,应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