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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管局通报“7·19”事故情况 安排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14-07-25 17:38
信息来源: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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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2日上午,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高管局局长吴国光主持召开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通报“7•19”特大道路危化品爆燃事故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安全工作。

  会议指出,“7•19”特大道路危化品爆燃事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极其不利的影响,令人十分痛心,教训极其深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敲响警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高速公路安全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从即日起开展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使高速公路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改,使高速公路安全形势得到根本好转。第一,要加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即日起全线各路段电子情报板全部换成与整治行动有关的内容。第二,要履行整改责任。要坚决执行省人民政府禁止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通行的规定,要充分利用各收费站卡口履行凌晨2时至5时长途客运车辆禁行的责任,同时支持配合高速交警及地方运政在省界收费站和其他重要收费站入口驻守执勤,实施客运车辆检查,并为交警、运政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一是人工发卡车道,对凌晨2时至5时不能出示有效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行车单的长途客运车辆,各收费站不予发卡,不准许上高速公路通行。二是无人值守自动发卡机在凌晨2时至5时关闭。三是ETC车道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派员值班,禁止上述时间长途客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局监控中心要调整ETC软件,尽早实现自动控制禁行。四是各运营管理单位要按照省局统一要求,发布禁行和进入服务区休息提示信息,在省界入口、收费站入口、服务区(停车场)出入口设置禁行提示标志。五是各服务区管理单位要加强服务区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和物质供应,加强车辆指挥和疏导,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休息车辆和旅客用水、用电、饮食、加油、汽修等需求。第三,要开展大督查。从本周四起,由省局领导带领督查组深入各市州管理处和在建项目、BOT运营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全面推进安全整治活动。第四,要加强法制学习。即日起迅速在全省高速公路系统掀起学习法律政策热潮。

  会议强调,当前已进入汛期,暴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增多,要进一步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路政、养护、收费、施工人员队伍要尤其注意人身安全和驻地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