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省政府法制办主持召开了《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了中南大学、长沙市律师协会、省交通科研院、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湖南路桥集团、湖南张桑高速公路建设公司、湖南金路监理公司等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行政法学、交通建设工程方面的7位专家学者,就该《条例》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进行专门论证。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随着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制定和出台《条例》非常必要,目前起草的《条例》内容较为全面,充分借鉴和吸收了外省立法和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了我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对有关问题如交通建设从业单位职责、设计审查、安全生产保障、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从立法的角度进行了规定和约束,这些对促进我省交通建设市场的良性发展十分必要。与会专家还从专业视角对《条例》的具体条款进行了反复论证,围绕稿子的基本框架、主要内容、条文表述等提出了修改和完善意见,并重点针对《条例》的适用范围、管理职责划分、法律责任的设定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