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政务动态>厅直动态

我省着手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发布日期:2011-12-07 00:00
信息来源: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字号:【
为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的动态管理,规范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经营行为,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的服务质量,确保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安全有序,日前,我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在长沙召开会议,部署全省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根据会议精神,从2012年1月1日起,在我省领取从业资格证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均须持证到原发证运管机构签注诚信等级,各级运管机构将对在我省境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对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考核记分。道路运输驾驶员在为期一年的考核周期内累计记分满20分的,必须到原领证运管机构确定的具有培训资格的机构, 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道路运输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的继续教育,并按规定办理其接受继续教育前的计分清除手续。会议要求全省各级运管机构高度重视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