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县交通局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特点和规律,将工作重点向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及监督落实上转移,多措并举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创新体制机制,拓宽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新渠道。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治理难度大,县交通局坚持“警示在前、规范其中、惩戒于后”的原则,创新体制机制,确保有章可循。一是实行廉政(廉洁)承诺制。要求凡是总投资在2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建管双方必须签订廉政(廉洁)公开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不准索要或接受承建方的回扣、礼金;不准接受合同双方安排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二是推行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完成之后,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即甲乙双方法人,或建设单位委托项目管理人和承建单位法人委托的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建设开工时公示相关内容。三是坚持档案备案制。建立廉政档案,将廉政承诺文本存入备案,做好不良行为的记录工作,对进入“黑名单库”的承建单位三年内一律不得参与本辖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建。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切实加强源头治理。
实行综合监督,推动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新发展。坚持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监督工作格局,对重点工程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建设资金管理情况以及参建各方的责任落实情况实行零距离的监督检查。对2009年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实施跟踪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把廉政建设的要求与工程建设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形成密有效的监督网络。
坚持从严惩处,巩固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新成果。把工程建设廉政承诺执行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明确各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建设工程和廉政工作负全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把预防腐败工作融入重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当中。
通过以上措施的加强,该局在进行专项治理履约检查过程中,一是在质量上严格按照按招投标文件执行;二是建立了工程建设登记制度;三是建立了质量保证登记制度;四是完善了内业资料等难以量化的指标。
会同县交通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