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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五项措施发展农村道路客运

发布日期:2010-09-26 00:00
信息来源:张家界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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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遏制地方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出行的现象,让农民群众告别乘车既不安全、人货混装又不舒适的日子,张家界慈利县明确五项措施加快农村客运发展。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客运站建设。确保农村客运站建设与农村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力争三至五年内实现乡乡有等级客运站,85%的行政村开通客运班车,形成以乡镇站为中心、行政村招呼站、停靠点为组客点的农村客运网络。二是抓好安全通行条件验收工作。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公路,当地行政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书面申请开通农村客运班车,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提出,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交通、安监、公安交警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进行现场勘验,交通运管部门根据勘验意见核定客运线路,做到勘验合格一条,开通客运班车一条。三是大力培育农村客运经营主体。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动、企业自愿”的原则,采取产权重组、股份制改造和兼并联合等形式,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进行有效整合,逐步使农村客运实现公司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农村客运组织化程度。四是创新农村客运组织方式。为适应农村客流分散、流量小且不稳定、不均衡的特点,采取定班定线、划片经营、增开季节班、旅客班、循环班、隔日班、学生周末班、农村赶集班等方式,合理调整客运运力,延伸客运线路,尽可能地为农民群众提供乘车方便。五是落实农村客运优惠政策。对纳入农村客运管理范围的客运车辆,享受国家燃油补贴和按“汽车下乡”政策给予购车补贴,并减免各种办证(照、牌)费,农村客运车辆商业保险在全县范围内统一投保,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农村客运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巧立名目增加企业不合理负担,切实降低农村客运成本,确保客运车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