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的规范化管理,岳阳市交通质量和安全监督局对质量安全监督申请程序进一步规范,从申请范围、申请时间、申请主体、申请内容、审查、受理、公示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在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之后、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进行申请。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书、基建程序、监理单位资料、施工单位资料、其他资料等五大类40个细项。该局自收到申请资料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出具审查意见。符合要求的,进行监督受理并出具监督工作计划;不符合要求的,出具整改意见并返还申请资料;不落实整改要求又不按程序办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监督申请通知,视情况抄报交通主管部门。在对受监项目下达监督工作计划的同时,对该工程的基本概况、监理单位人员简况、施工单位人员简况在岳阳市交通信息网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在此期间受理相关问题的举报与投诉。
通过制定《质量安全监督申请程序》,对规范监督工作程序,提高监督执法透明度,实现“阳光监督”将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将项目相关情况在网上公示,目的是在岳阳范围内对参建人员进行信息化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