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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专项整治船舶超载运输

发布日期:2010-07-26 00:00
信息来源:省地方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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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7月至12月31日,衡阳市地方海事局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航行于长江和拟进入长江或上海世博会安保管辖水域的运输船舶、运砂船和客渡船,重点查处船舶超载、船员人证不符、船舶证书不齐等违法行为。
  该局采用源头管理、中间堵截、目的港查处等方式,全线联动,从严从重打击运输船舶超载行为。一是重点加强源头管理,严把签证关,对未经纠正违法行为的超载船舶不予办理进出港签证;二是设立大源渡和蒸水河口检查站,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对河道采砂点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严格控制运砂船超载,对连续发生运砂船超载的采砂点,将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予以整治。对超载船舶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对严重超载的船舶实施强制卸载,直至符合载重线规定为止;对无载重线标识的船舶,当场责令其整改,当场或限期勘划好载重线;对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必要航行资料的船舶责令其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停止的暂扣船舶、浮动设施;对于船舶配员不足或人证不符的违法行为,责令其配齐船员后方可航行。
  该局还将建立超载运输船舶数据库和黑名单制度,对发现的超载运输船舶一律输入数据库,两次以上超载被查的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船舶进行重点跟踪检查;并设立专项整治活动专线电话(0734-8144218),接受群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