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交通事业既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交通先行”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对于改善农村出行条件,畅通农村人流、物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怀化作为欠发达的山区,由于历史欠账多,农村道路交通一直是我市交通发展的薄弱环节。当前,农村公路通达深度不够、道路等级十分低下、站场设施严重不足、农村客运发展缓慢的现状,与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要求很不相适应。大力发展农村交通事业是交通部门作为一个负责任部门,切实做好“三个服务”的重要工作内容。近年来,交通部门始终牢记责任,强化职能,切实把发展农村交通事业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紧紧围绕让农民群众有路走、走好路和搭上方便车、安全车、实惠车这一根本目的,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全面有效地加快农村公路和站场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发展,科学规范农村运输市场,确保了我市交通事业全面协调和谐发展。
一、把握机遇,强力推进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道路运输市场是一个由人、车、路、站等因素组成的有机整体,其网络化的运行特征要求各个环节必须紧密关联,协调配合和有序推进,才能保证农村交通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有效支持和服务保障。
1、加快农村公路建设。
自2003年国家实施农村通乡公路改造和通达工程、2006年实行农村公路通畅工程以来,全市共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投资44.4亿元,建成通乡沥青(水泥)路2788.2公里,通村水泥路8576.6公里,实施通达工程4796公里,截止2009年底,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15951公里,实现了100%的乡镇通公路,76.2%的村通水泥路,乡镇通水泥(沥青)路的比例由2006年的68%提高到2009年的99.1%。建制村通公路的比例由2006年的87%提高到2009年的96.5%。
2、加快农村客运站场建设。
按照“路、站、运”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县两级交通主管部门共同努力,克服困难、创新思路,超额完成了农村客运站的建设任务。截至2009年底,已完成农村客运站建设160个,为省计划的117%,完成农村客运招呼站190个,为省计划的105%,总投资9885万元。我市农村客运站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3、规范农村道路安保工程建设。
为规范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改善全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状况,“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安排投入3000余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使农村公路的安保设施有了较大完善。同时市交通局和公安局于2009年10月共同制定出台《怀化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交通安全保障设施应与农村公路同步概算、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农村公路建成一条、验收一条、开通客班车一条。对2009年前已竣工的农村公路,要求各县市区按“最需要”的原则,逐步完善安保工程。
二、科学统筹,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发展
1、卓有成效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工作。
市交通局2005年4月即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化建设领导小组,将芷江县作为全省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试点县来有序推进。2009年又将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列为各县(市、区)交通局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任务切实抓落实。总体要求方面,明确了搞好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必须做到五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二是政策支持到位,三是路网建设到位,四是开放程度到位,五是保障措施到位,切实保证了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的顺利实施。在实际工作中,遵循“立足需求,合理布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集约经营,规范管理;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安全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科学规划线路,合理安排运力,以城乡道路为依托,不断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完善农村客运网络化体系。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市发展到从事农村道路客运的车辆2217辆、客位33851座,开通农村客运班线301条,已开通客班车的乡镇达287个,行政村2708个,通班车率分别达到100%和70.2%,初步形成了以县乡班线为主干,城乡相连,村镇相通,安全、经济、便捷的农村客运网络。
2、出台政策保障农村客运安全发展。
经过调研,我们发现制约农村客运发展的因素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国颁标准对农村公路勘验技术要求过高,我市财力有限,群众也不富裕,致使建成的农村公路安全验收条件难以达到;二是勘验过程中各行业主管部门衔接不够,面对现实共同担责意识不强,互相推托,个别地方政府统筹的力度也未到位,致使农村客运班线许可工作无法实施。为此,交通部门积极当好政府参谋,突破性地解决了两大难题:一是2006年通过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班线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农村公路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验收工作基本程序,即由当地政府牵头,公路、运管、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现场全程勘查,形成书面意见(会议纪要)作为客运班线许可的依据。2008年又通过市政府出台《关于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验收工作的时间要求和程序规范,即由所在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县(市、区)人民政府在30日内组织交通、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成立验收小组进行实地勘验,形成书面意见明确是否可以开通客运班线及通行客班车的类型、通行路段、时限等。2009年省人大颁布的《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三条采纳了我市的经验;二是积极会同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共同制定了《怀化市农村公路客运许可和道路勘验暂行技术要求》,对道路路基路面技术标准、基本安全设施作了进一步明确,要求交通运管机构根据不同道路路基路面标准许可不同类型的客运车辆,真正结合怀化实际来加快农村客运发展,保证农村客运安全。
3、便民惠民减化农村客运许可程序。
一是将农村客运许可下放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明确要求运管部门在地方政府组织道路勘验后实行限时办结制,将好事办实。二是严明纪律,在农村客运许可上决不允许出现行政缓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三是支持农村客运试行分片区经营、冷热线捆绑式经营等模式,开行赶场班车,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出行。四是会同物价部门合理制定票价,让利于老百姓,确保老百姓坐得起,客运企业开得起,农村客运留得住。
4、恪尽职守落实农村客运安全监管职责。
一是交通主管部门督促全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切实履行职责,严把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和从业人员资格关,认真做好农村客运站的安全监督工作。二是各县(市、区)均建立了由政府牵头,城管、交通、公安、公安交警、工商、农机、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查处非法营运联席会议制度,齐抓共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打击农村非法营运的长效机制。三是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安全宣传工作,强化对运输企业及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努力增强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多措并举,全力开创农村交通运输事业新局面
通过全市各级交通部门近几年的辛勤工作,农村交通事业取得很大进展,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广大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发展任务还非常艰巨。作为山区的怀化,农村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研究新举措,采取新办法,开创新局面。
一是农村交通建设要进一步推进。
目前全市还有未通达村147个,未通畅村951个,如何实现农村客运村村通,做到农村运输业态要总体质的提升,这还是各级各相关部门未来3-5年艰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是农村公路安保投入要进一步加大。
我市纳入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共有14633公里,其中县道2605公里,乡道4977公里,村道6985公里,专用公路66公里,安保设施投入按每公里5万元计算,需资金73165万元,这么庞大的资金需求,单靠向上级争取支持显然是不现实的,各地财政应根据先急后缓和“最需要”的原则,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年解决农村公路安保设施紧缺的问题。
三是农村公路养护机制要进一步完善。
2010年1月开始,我市已着手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市人民政府除了将省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全额拨付各县(市、区)外,同时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按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4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进行配套,各地应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模式,稳定改善农村公路路况,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安全系数,确保农村公路车畅人安。
四是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的扶持力度要进一步加强。
个体工商管理费、营业税、车船使用税、企业所得税要依法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有关优惠标准执行,其他规费、基金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尽量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切实让利于农村客运经营业户,让其开得起、有效益、留得住。
五是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要进一步推开。
鼓励近郊道路客运公交化改造,城市公交向农村合理延伸,既是“两型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便民、惠民,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举措。要积极推广麻阳县等县市城乡公交一体化试点经验,让农民朋友出行得到实惠,让近郊非法客运得到有效遏制,从源头确保安全。
六是农村客运站的经营管理要进一步到位。
在不改变农村客运站产权和服务功能的前提下,积极支持乡镇政府采取委托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全面启用管理已建成的农村客运站,让农村客运站发挥其农村客运网络的平台和节点作用。
七是农村竣工道路通行客班车的勘验工作要进一步加快。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好农村竣工道路通行客班车安全条件的勘验工作,严格履行程序,遵守时限完成,彻底改变个别县(市、区)竣工道路勘验严重滞后的现状,确保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时许可,投放运力,遏制非法营运的泛滥,让广大农民朋友坐上舒适车、坐上安全车,共享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成果。
怀化市交通局 李宜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