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交通局制定措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工业园区、企业发展,优化投资环境。主要包括:支持、引导在工业园区、企业周边地区建设功能齐全的物流园区和综合性货运站场,提高工业园区货物配送速度,力争实现省外大中城市24小时送达,省内城市8小时送达,长沙地区4小时送达,市区2小时送达。实行首次免罚制。对工业园区、企业的运输车辆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损害结果,并能及时纠正的,以教育为主,采用口头告诫形式,免予行政处罚,督促其尽快改正。交通行政处罚有上下限的,视情节轻重,原则上按下限予以处罚。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一律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对电煤运输车辆违法违章行为轻微的,一律不扣车、不罚款。对超限运输车辆超限30%及以内(不包括车货总重55T以上车辆)或者车辆外廊超高、超宽15厘米及以下,超长50厘米及以下的不处罚,教育后放行。本市行政区域内,严禁重复处罚当天同一趟次车辆同一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