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永州市交通局通过《永州日报》向社会公布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七项承诺:一是首问责任制。办事对象到局机关科室、直属各单位办事时接触的第一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一次性回答清楚办事对象询问的问题,并引导办事对象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事项。二是依法审批(许可)。严格依法审批(许可),对已取消的审批(许可)项目坚决取消,不准自立审批(许可)项目,不准变相恢复已取消审批(许可)项目,不准自行设置审批(许可)前置条件。三是落实限时办结制。全面落实《永州市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永州市重大投资项目“一站式”审批制度》等政策,所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在法定限期内缩短三分之一以上。四是规范收费行为。对已取消的坚决取消,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明令取消的养路费等制度。合法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五是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严格执行检查签批制,凡没有经过省市或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的检查,能合并的合并,能减少的减少,切实到执法严格,检查规范。六是规范处罚行为。对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先采取指导、劝诫、教育等手段,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或再次违法的按处罚幅度下限予以处罚;对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按法律规定处罚;对途经永州的外地货物运输车辆,除业主违法外,争取只纠违纠章,不处罚、不收费、不扣车。七是开展优质服务。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建立优质服务工作机制,千方百计为企业(项目)排忧解难,主动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