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益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益阳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实施意见》,标志着益阳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并将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根据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设置益阳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建设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直交通单位设置进行调整:一是组建新的市地方海事局(加挂市航务管理局、市船舶检验局牌子),将现市地方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处、市地方航道局合并设置,为副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二是设置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与市城市客运处合并设置,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三是设置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将现市县乡公路管理处更名,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四是设置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将市交通规费征稽局和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益阳市分站合并设置,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对于涉改收费人员,根据机构调整和职能划转情况,按照系统内部转岗安置、市直单位分流、提前离岗和提前退休的办法消化。区县(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由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参照市里的做法研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