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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运管处采取四条措施规范行政程序

发布日期:2009-09-29 00:00
信息来源: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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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市运管处把规范行政程序工作当作一件关乎运管行业形象的大事来抓。一是成立了规范行政程序工作领导机构,同时定期会商行政程序有关事项,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二是整章建制。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等五项制度。三是发布了《株洲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及时公示依法审批或审核许可事项的申请资料、许可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科学合理地确定各个项目的许可流程。并将行政许可全部内容在市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显著位置张贴,使申请人一目了然。实行行政许可代理制,方便群众,提高了行政效率。四是推进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建设,制定网上审批流程,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