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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海事推行“4R”安全监管模式

发布日期:2009-04-27 00:00
信息来源:株洲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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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株洲市地方海事局制定了《2009年水上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推行以风险(Risk)、规范(Rule)、资源(Resource)和反应(Response)为主要内容的“4R”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广大执法人员的科学监管水平,由事后处理变为事前控制,由经验管理变为科学管理,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近年来,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难度因运力发展逐年增大。今年,该局引入责任管理理念,提出构建以风险管理为理论基础的“4R”安全监管新模式。风险是指由人、船、环境、管理等因素构成的水上交通系统中客观存在的潜在危险性,以及由上述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不利影响和可能危害后果;规范是指为控制、降低和处置风险而制定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内部安全监管责任链;资源是指海事管理活动中可以利用和调配的人力、财力、物力、信息和文化等资源的总和;反应是指海事管理机构针对风险特性及其发展变化的不同阶段,合理配置并利用资源,为有效控制、降低、处置风险而采取的监管措施和行动。
  建立“4R”安全监管模式,就是通过隐患排查和责任追究,打造责任链,编织管理网,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并采取相应的反应行动,有效控制风险,防范事故发生。同时,通过对安全监管效果进行督查,查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达到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处置能力,从而实现风险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