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交通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交通系统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严格规范年终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切实优化交通发展环境,为基层单位集中精力开展好“大干四季度”生产建设活动,狠抓安全质量,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创造条件。
通知对交通系统开展检查评比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依据或上级党委、政府没有明确要求的检查评比项目,一律自行取消。可搞可不搞的检查评比,坚决不搞;必须开展的检查督促工作能合并开展的合并进行。二是实行集中审定制度。凡以厅或厅直单位名义开展的检查评比活动,均需由厅务会议统一研究审定。以市州交通部门名义组织开展的检查评比活动,按同级党委政府规定程序报批。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经批准组织开展的检查评比活动要做到轻车简从,严禁检查考核人员索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严禁铺张浪费、迎来送往,搞超标准接待。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检查评比活动的监督。对在检查评比工作中走过场、工作漂浮,不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查实后将严肃追究责任。对未经审批擅自组织检查评比的将追究组织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