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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地方海事局七项措施“保水”“保航”

发布日期:2008-10-28 00:00
信息来源:省地方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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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湘江水位持续下降,为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和部分航段运输船舶航行安全,长沙海事局已出动执法人员,采取七项紧急措施“保水”、“保航”。一是停止了可能影响水质安全的劳动路过江隧道工程钻探作业;二是已经组织对各水厂取水头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范围内的各类船舶的禁停和禁止作业的行动;三是对望城境内采砂工程船占道采挖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四是及时发布枯水期航行通告,明确相关规定;五是每日通过短信平台和甚高频无线电台向船户通报水位情况;六是严格船舶签证把关,当长沙湘江水位降至25.10米,对上行危化货物运输船舶实施拦截,监督其在新港码头卸载或在指定的危货船舶停泊区停泊,等候水位回升到安全航行水位时放行;七是配合长沙航道局正在对香炉洲进行的航道疏浚行动,一旦发生阻航事故,将对该航段实施交通管制,霞凝水上交通规费征稽站为下行船舶控制点,丁字湾为上行船舶控制点,采取严格控制运输船吃水深度,强制卸载、拖离,分时段、分航道通航,海事执法监督艇引航等措施,以确保运输船舶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