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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征稽处加强制度建设创人民满意机关

发布日期:2008-10-14 00:00
信息来源:省交通规费征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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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娄底市征稽处印发了《娄底市交通规费征稽处工作纪律若干规定》等四项制度(规定),建立行为约束机制,明确服务标准,提高征稽人员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
  四项制度分别对工作纪律、首问责任制、延时服务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进行了具体说明和解释,明确了行政纪律、征收纪律、稽查执法纪律、财经纪律、人事纪律,并规定了违反纪律所应给予的处理处罚;对征稽人员的业务水平、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延时服务制度》要求,凡有办事诉求者,要热情接待,主动延长服务时间,直至把工作办理完毕;节假日期间,车主有特殊情况需要办理缴费手续的,征费服务厅应组织人员加班办理;对交费大户在征费高峰期,可以预约征费服务厅工作人员,利用休息时间办理征费手续;延时服务期间,工作人员应遵守服务承诺,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咨询,耐心、细致地给予答复,暂时不能答复的,应作好登记,转有关部门处理;对边远和交通不便地区的服务对象应重点实行延时服务。
  娄底市征稽处明确工作纪律和相关制度,为车主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高效服务、延伸服务,是全心全意为车主服务,打造文明征稽、和谐征稽的有力之举,将进一步推动该处文明建设工作,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