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从2008年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的统一部署,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湖南省交通厅出台了《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湖南省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试行办法》等规范性管理文件,制定了《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确保建设质量年活动取得实效。一是明确责任。明确市县政府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责任主体,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总责,各市县交通主管部门为质量年活动责任主体,各市县质量监督机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相关单位为质量年活动工作主体。二是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发动工程所在地农民群众掌握技术要求,主动参与监督,应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和专业抽检。要求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让每一位质量监督人员和操作手,掌握要领,规范作业。及时对工程原材料和实体质量加强专业抽检,评价质量状况,为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四是强化考核。要求各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量化考核指标。对质量年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推动不力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通报当地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