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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征稽创新管理见实效――来自湖南省交通征稽系统的调查

发布日期:2007-12-24 00:00
信息来源:湖南省交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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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创新是永葆生机活力的动力和源泉。湖南交通规费征收体制改革14年来,交通征稽系统坚持依靠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提高队伍素质、依法行政,走科学发展之路,各项工作不断取得进步,交通征稽执法执收工作成为湖南交通依法行政中的一大亮点。湖南交通征稽构建创新型行业的实践表明,交通部门只要立足“三个服务”,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就一定能够以交通工作的新成效,谱写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篇章。

 

交通征稽是交通建设、管理、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交通重要的筹资渠道。近年来,湖南征稽系统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劳动强度高、征收效率低、征费数据不健全、费源管理不到位、工作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积极应对全社会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规费征稽任务更加繁重的新情况,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创新管理,

依靠科技强征、管理强征、人才强征、服务强征,在转变发展方式、提升筹资能力、构建创新型行业方面摸索出了一条又好又快的发展路子,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实现了规费征收、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业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协调发展。征稽体制改革14年来,全省累计征收各项交通规费360多亿元,从2005年起连续3年提前3个月完成征费任务,全系统年人均征费超过100万元,在全省各类税费执收机构中处于领先位置。全省145个征稽机构全部跨入县级以上文明单位行列。先后多次被中央文明委、湖南省委省政府、交通部等授予多种荣誉称号。

一、依靠科技进步,创新征管模式

全省联网征费,加强费源管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改造传统征稽平台, 2005年底建成全省交通规费信息管理系统,省、市(州)、县三级征稽机构实现计算机互联、数据共享,实行网络征费,异地缴费,实时监控,对车辆异动等实行动态管理。抓住新车上户这个费收增长点,在交警车管部门、车购税部门和机动车交易市场设立业务窗口,严管实征到位。全面清理施工车辆、特权车辆、无牌无证车辆,把漏管车辆纳入正常征管轨道。抓紧与公安交警部门衔接,共建车辆数据共享网络。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征管行为。克服单机征费、人工操作的弊端,出台《湖南省交通规费征费计量核定办法》,成立计量核定中心,根据规定制定各种车型征费计量标准,监督全省征稽机构严格执行。成立授权审批中心,出台《湖南省交通规费授权审批权限设置和工作职责规定》,明确并规范市、县征稽机构规费减免权限。严格操作程序,实行集体研究、会签审定、网上操作、逐级上报。有效促进了车辆征费标准、征费吨(座)位、征费月份的“三统一”。“三权”分立改革,优化征管机制。从2001年起全面推行征费、稽查、处理(处罚)职能分开行使的“三权”分立改革,建立内部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的征管机制。充分利用全省联网征费平台,优化工作流程,征费数据集中共享、按工作需求流动。加强协同配合,征费部门每日生成最新的车辆缴费数据,供稽查部门下载使用;稽查部门将当场补费或暂扣车辆的数据,实时传递到征费部门或处理(处罚)部门。建立相互制衡机制,按权限锁定征费数据,各部门只能在职责范围内办理业务,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四化”管理,提升履责水平。征稽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是交通征稽文化和管理实践有效结合的产物。湖南征稽部门对征稽平台信息化改造后,实现了规费管理网络化、稽查手段电子化、信息传输数字化、业务处理程序化、管理决策合理化。办公自动化、财务核算、票证、台帐和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也上了新台阶。同时,不断完善目标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健全征收稽查、行政执法、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后勤保障等制度标准与工作流程,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以现代行政管理的理念、模式和手段,全面提升履责的能力和效率。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

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建好征稽班子。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解决征实际问题的能力。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要求领导干部在征稽工作改革发展进程中当好先行,做好表率。以思想教育为重点,维护队伍稳定。面临“费改税”的新形势,教育干部职工正确理解改革政策,“不管明天如何,今天决不放弃”。树立大局观念,围绕“三个服务”,践行“为国聚财、筹资兴交、服务民众”的核心价值理念,超额完成征稽目标任务。围绕中心工作,利用各种载体,举办多种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以廉政建设为重点,保持队伍本色。建立具有征稽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惩治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在规费征收、人事异动、装备购置、基本建设等工作中,认真开展效能监察和内部审计监督,实行“阳光征费、“阳光采购”和“阳光工程”。通过多途径的努力,筑牢征稽人员思想道德防线,使其“不想”贪;完善征稽管理制度,使广大征稽人员“不能”贪,架设廉洁征稽的“高压线”,使其“不敢”贪;给予适当的生活待遇,使其“不需”贪以培训教育为重点,提升队伍素质。注重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培训教育和学历继续教育,扎实开展科技知识、时事政治、政策法规、计算机知识、征管业务等学习。对科以上干部每两年轮训一次,对征稽人员每三年轮训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0天。采取全员参与、随机考试、重点抽查等方式,强化学习效果。同时建立个人学习档案,把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2003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0多期,培训面达到100%,征稽执法人员上岗持证率达到100%。全省45岁以下的征稽执法人员“十五”末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28%。

三、坚持依法办事,优化征稽环境

堵塞征管漏洞,提高实征率。实行挖潜增收,制定《湖南省交通规费动态漏征率考核暂行规定》,按月考核各市(州)规费动态漏征率,并制定了配套奖惩办法。市(州)、县征稽机构加强征稽工作薄弱环节的管理,实现规费征收数量和质量的同步提升。实行联动增收,开展省、市(州)联动稽查行动,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降低重点区域的车辆漏征率,遏止偷逃、拖欠、抗缴交通规费现象,维护费赋公平。开展部门协作,形成治理合力。取得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建立改善征费环境的长效机制。2004年底省政府成立全省交通规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8月建立省交通规费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主管副省长为第一召集人,公安、交通、部队、武警、监察等10余个单位为成员单位。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形成了全省依法治费的合力。联席会议制度在治理特权部门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和“大吨小标”车辆偷逃、欠缴交通规费专项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全省专项治理工作中,暂扣违章欠费车辆2.75万台,直接追缴规费1.03亿元。治理外挂车辆,优化征费环境。治理外挂车辆是当前交通征稽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先在株洲市开展试点,把外挂车清理、劝返工作与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下拨和绩效考核挂钩,将任务落实到乡、镇、办事处,充分调动了基层和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使车辆外挂治理工作由部门行为、政府行为转变为公众行为和社会行为,营造了治理车辆外挂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治理环境。目前,治理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从外省直接转回的车辆达1300多台,合计3000多吨。治理车辆外挂专项工作近期将在全省全面铺开。加大政策宣传,赢得理解支持。交通规费取之于车,用之于路,造福于民,征稽工作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湖南交通征稽系统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06年11月,湖南省交通厅召开建国以来首次缴费先进表彰会,对依法积极缴费的车属单位和车主进行表彰和推介,社会反响较好,得到了交通部的关注和肯定。

四、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完善服务设施,打造“绿色”缴费通道。全省142个征稽机构都建立了环境舒适、设施齐全的缴费场所。在缴费大厅设置信息发布屏和电子触摸查询系统,公开征费项目、标准和办事程序,为车主提供便捷查询服务采用便携式智能稽查设备和电子识别系统,尽量减少拦车稽查的次数。完善全省交通规费征稽信息管理系统,不论车主车籍可以在全省范围内任何一个窗口缴费,打破了车主要回车籍地才能正常缴费的传统模式。创新服务手段,建立快捷便利的服务体系。建立“零距离”服务理念,采取电话催缴、上门催缴、发放催缴通知书等形式,提醒车主主动缴费;取得公安交警部门支持,在车辆上户和年检环节设立规费征收“一站式”服务窗口;增设市州中心城区征费网点,在征费大厅设立“排号机”方便车主缴费;在市州城区全面推行银行代征业务,进一步拓展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提升行业服务形象。开展“假如我是车主”的换位思考大讨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对缴费车主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清茶解渴、一席话语解惑。”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岗位差错责任追究制。聘请征稽行风监督员,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设立网络举报平台,虚心听取车主的建议意见和批评,切实加强外部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执法服务质量。湖南交通征稽部门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管理、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始终贯穿于执法执收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征稽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责任监督。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对执法工作进行“挑刺”。同时每年开展执纪执法检查和执法岗位考核评议活动,构建党内监督、行政监察、社会评议“三位一体”的执法监督体系,确保了交通征稽“用好权、执好法、服好务”。10多年来,湖南征稽部门未发生一起公路“三乱”事件,“十五”期间被授予“全省交通系统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交通征稽成为湖南交通行政执法的一个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