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在长沙市组织召开了《湖南省港口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审查会议。交通部综合规划司,湖南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湖南省航务管理局,14个市、州人民政府、交通局,湘江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湖南远洋运输公司和《规划》编制单位交通部规划研究院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规划》编制单位将根据会议审查意见对《规划》进行补充、完善,并由省交通厅报批。
根据《规划》,湖南省港口将建成以岳阳港、长沙港主要港口为核心,以衡阳港、湘潭港、株洲港、益阳港、常德港、桃源港、津市港、南县港、沅江港、泸溪港、辰溪港为地区重要港口为基础,一般港口为补充,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明确、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港口体系;逐步建成以岳阳港、长沙港为中心,以株洲港、湘潭港、衡阳港、益阳港、常德港为喂给港,覆盖省内主要航区的集装箱港口运输系统,满足湖南省经济发展和外贸物资运输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