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期间,发现一起施工区域现场没有按规定摆放施工警示标志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要求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并现场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9时20分许,执法人员执行日常巡查任务,当巡查至沪昆高速下行K1150-1149处时,发现一名施工人员拿着警示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此处施工,但施工区域没有按规定摆放施工警示标志,过往车辆未减速慢行,极易引起交通事故发生。
执法人员立即将执法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打开双闪及警示灯,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随后,执法人员找到施工负责人,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施工方存在未按规定摆放施工警示标志、养护施工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等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让其停止施工,对施工负责人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就发现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施工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后再进行施工,并严守操作规程,规范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