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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航电枢纽执法监管职责全面实行属地管理

发布日期:2024-05-31 16:14
信息来源: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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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大源渡航电枢纽水域航政执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职责,正式由衡阳市城区下放至衡山县,实行属地管理,至此衡阳航电枢纽执法监管职责全面实行属地管理。

大源渡航电枢纽位于湘江下游的衡阳市衡东县、衡山县公共水域处,上距衡阳市中心城区62公里,下距衡山县城约18公里。航电枢纽大坝上下游8公里范围水域的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职能,以前由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由于距离等原因管理多有不便。

近年来,衡阳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从人员编制管理、安全监管、属地管理三方面探索建立规范体系,根据执法实际需求,遵循权责一致、执法力量下沉的原则,制定了行政执法权下放清单。同时,相应调整编制,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

据悉,2021年10月15日,土谷塘航电枢纽水域航政执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下放衡南县大队实行属地管理。三年来,该水域水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水上执法高效便捷,更好地发挥了属地管理的优势,真正实现了“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下一步,衡阳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营造平安有序的水上交通运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