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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城区巡游出租车新一轮车辆经营权开始投放

发布日期:2024-03-28 10:00
信息来源: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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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日,株洲城区巡游出租车新一轮车辆经营权开始投放,首批巡游出租车经营权证开始制证发放。目前,已有1300余个经营者办理巡游出租车车辆经营权延续经营手续,整体完成率达到70%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实行宏观调控、合理配置、依法许可、实名制管理、无偿、有期限使用,新一轮车辆经营权使用期限为5年,时间自202441日起至2029331日止。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择优配置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向经营权使用主体发放车辆经营权证明,并签订经营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规定,逾期未办结的车辆不得上路营运,直至办结相关手续后方可上路营运;对违规上路营运的,将按照非法营运查处。

经营权手续集中办理点位于株洲汽博园营销中心,每日办理时间延长至下午五点半,并于330日(周六)、331日(周天)加班办理。请广大经营者及驾驶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