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令2016第63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岳阳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周期内,需每年接受不少于18小时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由出租汽车经营者组织实施,具体培训内容遵照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的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教育培训结果由行政主管部门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信息中予以记录。
此次轮训分为10个班进行,每个班参训驾驶员350人左右。此次继续教育轮训由岳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联合城区10家巡游出租汽车公司,全权委托岳阳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组织实施。在各公司已自行安排不低于10个学时继续教育的基础上,岳阳道服中心聘请从业人员管理所、行政执法支队,市公安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专业人员和湖南理工学院专业教授,就出租驾驶员职业道德、交通安全、创AAAAA级企业活动、巡游出租汽车网约化、节能减排等规范行业管理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每个班8学时的培训。
据悉,继续教育轮训后,岳阳道服中心将严格依据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提供的完整继续教育内容,在驾驶员从业资格信息中予以记录,确保依规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动态和规范管理。另外,继续教育培训结果也将作为出租汽车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