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郴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实行“政府主导、联动推进、综合施策”方针,结合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市创建,全面持续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服务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让农村更强、农民更富、乡村更美。
强化制度保障。着力推动农村公路工作由行业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农村公路发展“有法可依”,市政府出台《郴州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郴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郴州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实施方案》《郴州市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市实施意见》《郴州市高质量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方案》《郴州市加快城乡货运物流一体化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全面明确“四好农村路”建设发展目标、主体责任、工作举措、发展保障等,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保障资金投入。市级层面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市财政从2016年开始每年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奖补1000万元,省安排的退坡资金优先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市、县(市区)政府应将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工作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体系、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市城区到北湖区、苏仙区乡镇农村客运班车公交化改造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2017年市政府《关于全市交通运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继续对“十三五”交通项目每年安排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县级政府均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近四年市县两级筹集投入“四好农村路”建设共超过40亿元。
强化路网通畅。2016年来全市新改建农村公路4133公里,完成危桥改造265座、安保工程4853公里,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超过1.5万公里,其中等级公路率为91%,实现100%的乡镇和100%的具备条件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全面提升了农村交通安全畅通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启动25户以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全面完成自然村通水泥路3270公里。农村交通条件的显著改善,大幅降低了农村运输成本,促进了乡村旅游发展,加快了农业产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有力带动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