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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落实铁路安全环境综合整治“双段长”责任制

发布日期:2021-01-14 17:34
信息来源: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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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域内铁路安全环境管控,建立健全沿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与铁路运输企业联防联控工作机制,113日,株洲市举办铁路安全环境综合整治“双段长”责任制和《湖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培训。省铁路专线办负责同志围绕铁路安全环境综合整治“双段长”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湖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了宣贯。

株洲市境内铁路沿线分布多,部分设施年限长、设备老旧。自开展铁路安全环境综合整治以来,截至目前,株洲市完成株洲境内铁路安全隐患整治1096处。其中,高铁安全隐患整治126,普铁安全隐患整治970处。

为确保铁路沿线交通安全和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贯彻落实202111日开始实施的《湖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与湖南省铁路安全环境综合整治“双段长”责任制,株洲市快速行动,全力推进实施“双段长”责任制。

“双段长”责任制,是建立健全沿线各级地方政府与铁路运输企业联防联控工作,营造铁路安全运行良好外部环境的具体措施。株洲市按照“政府统筹、铁路主责、路地联动、协同整治”的原则,构建了市级总段长联席会议和铁路运输企业站段、车间、班组(工区)与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三级“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度。经前期摸排,各县市(区)涉及铁路线路行政区域共有332处,每段铁路线路均明确了地方、铁路“双段长”,其中地方段长共228名。同时,还建立了巡视检查、信息共享、联席会议、问题处置流程、应急联动和奖惩考核等制度机制,为工作的有效落地和实施提供了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