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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依法执行到位

发布日期:2019-05-09 15:21
信息来源:省治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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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临澧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裁定,对临澧县公路部门申请的一起超限超载违法案件进行强制执行,违法当事企业缴纳罚款3500元及逾期加处罚款3500元,总计7000元罚款被执行到位。

2018714日,临澧县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人员通过林夹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的数据及视频资料发现车牌号为湘JA0759(六轴重型罐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经过充分调查取证,掌握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后,临澧县公路管理局于2018723日,依法向当事人邮寄送达了《交通行政事处罚事前告知书》,727日送达了《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1225日执行催告通知书,履行催告义务。处罚决定做出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拒不履行处罚决定。  

同时,要求当事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前(2019128日)主动前来接受处理,并告知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过多次电话沟通未果的情况下。312日,该局依法向临澧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得到法院支持,在调查取证中,较好地完整固定了该车经过林夹公路的不停车检测系统的称重数据及视频资料及违法驾驶员的信息,使违法超限的事实确凿。314日,临澧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行政裁定支持公路部门处罚决定,移送至法院执行局执行,并于423执行到位。

临澧县治超办负责人介绍,该案的执行到位,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打击力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