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10月,郴州市已完成农村公路建设1220公里,其中计划内项目987公里、为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的132%,计划外项目223公里,超额完成了省考核目标任务。
郴州市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压实责任。市政府将农村公路列为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和全市“8510”重点工作内容,签订“双责任书”,即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与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二是加大投入。在确保国省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的同时,市级财政安排“四好农村公路”创建资金1000万元、县乡公路建设资金2万元/公里、村道建设资金1万元/公里,县级财政补助农村公路建设基本上超过10万元/公里(部分县对贫困村公路实行兜底)。三是加强调度。每月《郴州市交通运输工作简报》通报各县市区建设进度和质量情况。实行领导分片包干、技术人员跟踪项目、联络员协调关系工作机制和村组自治修路机制,村民大会商议决定是否修路等事宜,由村民选出的修路理事会或协会具体负责通村公路建设管理。四是严格监管。实行项目计划、资金数目、招投标、项目管理、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资金使用“七公开”制,培训施工人员、承包负责人及村民代表超过3000人次,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督促整改3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