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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

发布日期:2017-07-20 00:00
信息来源:省治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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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桃江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决定,对在2016年内违法超限超载3次以上的湘H5***8、湘H5***7货车依法吊销道路运输证;对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同意和落实相关部门要求,擅自改装机动车辆,多次整改不到位、情节严重的桃江县谷正文汽修厂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李某等39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从业人员资格证进行计分、扣分登记,并纳入年度诚信考核内容;对在全县区域范围内发生了超限超载运输的外籍车辆、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一律按规定抄报相关部门。

近年来,桃江县公路治超持续发力,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湖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一超四究”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抄告制度,对所涉抄告信息的违法事实、地点、时间落实到位,采用电话、上门或告知书等形式告知当事人后,依法依规依程序作出上述处理决定。同时,加强源头监管、站点值守、路面巡查高压态势的同时,注重强化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追踪管理,将其纳入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的考核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