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公路管理局出台《长沙市2017年推行公路“路长制”工作要点》(简称《要点》),明确了各区县(市)推进公路“路长制”的路线图。
《要点》从4个方面对各区县(市)推行“路长制”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制订“路长制”工作方案,设立区县(市)“路长制”办公室,落实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各级“路长”。二是要制定完善基本制度。建立“三员”制度,即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建立例会和公示制度;建立巡查—处置—督查—通报制度。 三是要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包括公路保洁、两厢清理、源头治超、隐患处置、绿化提质等工作。四是要强化路域环境保护宣传。充分发挥各区县(市)电视台、报刊等主流媒体作用,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公路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