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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坚持六大理念积极推进出租汽车改革

发布日期:2016-11-02 18:01
信息来源: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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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部委、省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和要求,长沙市坚持六大理念,积极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起草了《长沙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长沙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及《长沙市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于10月27日在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进行发布,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一、包容开放。长沙市对于网约车这一新业态始终保持包容开放的理念,对于网约车的准入条件设置从实际出发,未作过多限制性规定。如《实施细则》中,对从业人员籍贯未进行限定,非长沙市户籍的人员只需持有居住证即可;对营运车辆轴距仅要求达到2650毫米,相比同类城市处于较低标准。同时,对于车价达到12万元以上的车辆,不对轴距进行限制,鼓励不同类型的高档次车辆进入行业;对于车辆排量、购买年限则未作限定;对于网约车数量和运价,长沙市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这些措施保障了较大基数的车辆和人员有资格申请从事网约车营运,对推动分享经济发展、鼓励大众创业的具有重要意义。

  二、改革融合。长沙市对巡游车既深化改革,又保障融合。在改革方面,将巡游出租车经营权由每轮期限八年调整为五年,建立了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核心的退出机制。对巡游车实行政府定价并逐步推行政府指导价,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在融合方面,引导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支持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同时为了保障巡游车的发展空间,长沙市在《实施细则》中设置了保护性的措施,如规定网约车只能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进入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通道轮排候客,其车辆档次和价格应高于主流巡游出租车等等。

  三、节能环保。为打造宜居城市,提升空气质量,降低能源消耗,长沙市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中积极倡导节能减排,推广新能源车辆使用。如在《实施意见》规定,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在《实施细则》中,规定网约车车辆排放达到长沙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优先使用新能源车,投入运营车辆中新能源车辆不少于30%。在出租汽车行业推广新能源车辆的举措,对于长沙市充电桩建设将产生显著推动作用,也将为民用电动汽车的推广奠定良好基础。

  四、乘客至上。长沙市出租车改革政策着眼于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在保障乘客安全便捷出行方面作了严格规定。如在《实施细则》中要求网约车具备车身电子稳定系统, 配备安全气囊;要求申请从业的人员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和无暴力犯罪记录;网约车运营服务中发生安全事故,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对乘客的损失先行赔付;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乘客个人信息;通过设置合理的车辆和人员准入标准,为乘客提供了充足的运力和选择空间。

  五、切实履责。在出租汽车改革过程中,作为政府部门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前提下,做到积极履责不缺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如网约车车辆数量,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但在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城市道路承载能力和市场供求关系出现较大变动的情况下,将由政府实行调控。对于网约车运价原则实行市场调节价,但面对自然灾害等极端情况时,将充分考虑社情民意实行政府指导价。

  六、积极尝试。网约车是交通运输行业的新业态,巡游车改革和合乘制度均无前例可循。面对出租汽车改革的新情况、新形势,长沙市通过制定试行政策积极探索,并将根据今后市场情况的变化,积极进行调整,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出行服务。对于私人小客车合乘这一新的出行方式,长沙市一方面给予鼓励,另一方面明确合乘的互助性质,规定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的,每日提供合乘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免费互助的每日提供合乘次数则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