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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出台车辆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16-06-01 11:20
信息来源: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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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保护公路桥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湘潭市治超办正式出台《湘潭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办法(试行)》,5月30日起,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举报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这也标志着全民治超格局正逐步形成。

  《办法》规定,获得奖励的举报信息需明确与举报事项相关的车辆牌号、货运企业、货源单位、车辆改装企业、治超执法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等视频、图片资料及信息情况。奖励举报范围主要有5大违法行为,其中包括货物运输车辆有超限违法行为的;非法生产、销售改拼装的货物运输车辆的企业,非法从事改拼装车辆维修企业,以及驾驶改拼装货物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为无号牌或无车辆行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的货物运输车辆装载货物的;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不为货运车辆提供称重磅单、或提供虚假证明的。

  目前,湘潭市治超办已设立了举报中心,群众可拨打55599107举报。受理举报部门对举报不得拒绝推诿,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将依法组织核实查处,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将及时书面通知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

  根据《办法》规定,群众举报成功即可获得最低400元、最高2000元的奖励,其接到通知30天内领奖。同时,为严肃工作纪律,推动举报奖励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如发现治超执法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的,群众同样实证举报也可获最高20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