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郴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郴州市城区新增出租车有关工作。本次郴州市城区将新增的300块出租汽车经营权牌照采取一次性招投标方式,分批次投放,出让对象为市城区整合后的4家出租汽车企业和省内标杆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权出让价格9000元/年·台,经营权使用期限为5年,自出让之日60天内以上户日期起开始计算经营权,经营权期限与车辆的使用年限不挂钩;投入车型要高于市城区2013年到期经营权续牌确定的车型标准,统一车身颜色(上地中海蓝下水晶银),安装政府统一采购指定的智能服务监控系统、顶灯和统一式样的税控计程计价器;受让企业全额出资购置营运车辆、缴纳经营权使用费,不得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运营收入保证金”和“高额承包”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杜绝“炒牌”和经营权非法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