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对交通建设工程可能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日前,张家界市交通质安处就汛期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发文,要求全市各在建项目公司在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时,当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力度,确保不留安全隐患死角,同时密切关注雨情和水情变化,提前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合理调整施工进度和计划,汛期必要时采取停工、撤离人员等防护手段,确保人员安全;二是加大雷雨天气的防雷击工作,雷雨天气严禁带金属物件在露天行走,严禁人员靠近电器设备,严禁人员停留在空旷地带、电线杆和高压线下,避免雷击伤人事故发生;三是加大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避免发生触电事故;四是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设备的管理,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设备的登记考核制度,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