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市将大力开展农村老旧渡船标准化改造,从源头上消除渡运安全隐患。
此次渡船标准化改造对象是:全市所有合法有船渡口按每道人行渡口配一艘标准船型的原则进行改造,但不包括车渡船和非机动渡船;但日均渡运量在300人次以上,且现有两艘以上渡船对开渡运的渡口和跨市州或跨县市区,日均渡运量200人次以上,且现有两艘以上渡船对开渡运的渡口可改造两艘渡船。改造时间为:从2014年至2015年。标准船型分为10客位、30客位两种。新建渡船统一采用省交通运输厅向社会公布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的渡船标准船型图纸。渡船更新改造不增加渡船数量,更新改造一艘渡船的同时必须拆解报废一艘渡船。所有经改造的渡船必须持有船舶检验证书及船舶登记证书、营运证书,并按规定配备船员。
衡阳市渡口渡船数量众多,有相当数量的乡镇渡船为自然形成的落后船型,普遍存在船龄老化、技术状况差、安全设施设备不齐等安全隐患隐患,难以满足安全渡运要求。为从源头上消除渡运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农村老旧渡船安全状况,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安排,衡阳市将对全市农村老旧渡船进行标准化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