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郴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和行政执法局3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中心城区开展客运市场非法营运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决定从2013年10月11日至31日,集中整治中心城区客运市场非法营运。整治期间,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管和行政执法、工商、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对从事非法营运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暂扣其非法营运车辆;对阻碍公安、交通运输、城管和行政执法、工商等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牵头组织聚众闹事、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以及非法营运的组织者等,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为非法营运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进行处理;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组织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对查证属实的举报行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