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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全面完成海事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2013-10-09 15:52
信息来源:省水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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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娄底市海事部门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和市编委“撤消市海事局直管的县(市)海事机构,由县(市)政府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县(市)地方海事处”的决定和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明传电报关于“县市政府确保新的海事机构在9月30日前人员到位,机构正常运行,从101日起承担海事和航务管理主体责任”的明确要求,认真、扎实开展体制改革工作,实现了“人员全部收回,市级海事编制不变”的目标,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冷水江、双峰、涟源、新化4个县(市)新成立的地方海事处均已正式挂牌办公。市局要求原海事人员继续就地工作1个月,认真做好工作移交和人员培训后,111日回娄底新岗就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