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市公路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湘潭市《关于违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通报了该市关于两个违反规定的情况通报。会议传达了局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提出了八项具体措施。《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各类会议、精简文件简报、厉行勤俭节约等四个方面对改进工作作风进行了规定。
《规定》要求各直属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局领导、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坚持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基层干部职工对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局党委每年要听取一次局领导执行本规定的情况汇报,查找差距及时整改。市局纪委、监察室要会同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采用暗访和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通报执行情况,要把执行本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