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确保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工程水上水下施工和过往船舶航行安全,衡阳市地方海事局划定了正在施工的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大坝上游2公里、下游1.5公里为交通管制水域。衡阳航道管理局设立了航标,衡阳市地方海事局和衡阳航道管理局在交通管制水域上游和下游设立了水上安全维护站,与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联合发布了《关于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工程建设的航行通告》,《通告》规定:禁止不适航船舶、超载船舶进入交通管制水域,禁止一切船舶夜航,禁止一切船舶(施工船除外)在交通管制水域停泊和作业,交通管制时间至2016年3月30日止,对违反《通告》和不服从指挥的船舶,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