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12.9”安化水上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两节两会”期间水上安全生产工作。12月14日至16日,益阳资阳区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涉水乡镇的乡镇船舶和渡口、渔船的安全再次进行复查督办,要求涉水乡镇及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限时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督查组深入每个涉水乡镇的渡口现场,逐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后,在每个涉水乡镇召开了水上安全会议,通报督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督查组要求,渡口码头安全整治要做到“六要”:即船舶要有合格检验证书;船员要经海事部门培训并持有合法有效适任证书;要悬挂安全管理制度和“四包一”安全监管责任牌;渡口码头要硬化道路和搭建候渡亭;签单员要在岗履职并负责向乘客发放救生衣;各乡镇要摸清非运输船舶底子,并逐级签订安全承诺书和“四包一”安全责任状。水上安全监管要做到“四个一律”:即非法载客的船舶一律就地扣留、拆解,船主一律拘留,责任人一律问责,渎职、不履职的乡镇领导一律免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做到“三不一高”:即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隐患整治不留空白,打击处理不留情面,渡口码头建设要高标准。另外,针对渔船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资阳区委、区政府要求区安委会立即起草相关整治文件,责令区畜牧水产局对辖区内所有渔船摸底造册,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加强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并与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和承诺书,全面落实“四包一”安全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