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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管理模式 提升公路服务水平——长沙市公路系统全面建立“一推行四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2012-11-23 09:09
信息来源:湖南省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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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面出现坑槽,群众找谁?发现损坏公路行为,怎么办?路政执法行为,如何监督?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联系渠道,提升公路服务水平,长沙市公路系统积极探索公路管理新模式,设立公路责任公示牌,公开单位职责、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一推行四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公路管理成效。目前已设立公路管理责任公示牌 57块,覆盖全市所有国省干线公路。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得到及时反馈,路产路权得到及时、有效保护,公路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全面推行干部联线(点)制度。按照统筹兼顾、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市局领导分工和原有联点安排,由市公路管理局领导及分管处室联系局属各单位。实行“五个一”责任制,由县局领导联系具体线路,即一条线路确定一名责任领导、一名养护责任人、一名路政责任人、一名治超责任人。治超责任人由下属5个县级局和3个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共同确定。

  ——公开单位职责、责任人、联系方式和监督机制。按每30公里一块的标准设置责任公示牌,公开单位职责、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通过政务网站、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等长期公开本单位职责,领导分工,领导干部办公电话、常用手机、具体办公地点以及单位值班电话和24小时值班手机;向公路沿线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居民发放便民联系卡,告知该线路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相关信息;在各机关、超限检测站、管养站设置群众意见箱,受理群众意见和建议;设立群众工作监督电话,受理群众投诉。

  ­——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联线(点)责任领导、责任人深入走访公路沿线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居民和基层管养站,开展调查研究。随身携带工作日志本,随时记录群众的意见和诉求,每月向民情联络员至少报告一次联线(点)工作情况。开展公路法律法规和公路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解答各类涉路的法律政策问题。积极为群众出行服务,及时解决公路管理中的问题。切实化解纠纷,调处矛盾,对涉路的信访问题,责任领导积极下访,积极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各县级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一线调研的时间不少于90天,并形成一篇以上的调研报告。

  长沙市公路系统实行“一推行四公开”制度是落实市委群众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实现公路行业由注重部门管理向强化公路服务转变的内在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市公路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各单位积极行动,相关处室紧密配合,努力将长沙公路“一推行四公开”工作打造成创新公路管理模式、提升公路服务水平的有力举措和重要抓手。

  一是全面落实责任。成立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单位成立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群众工作领导机构,并明确市局和各县局分别设立一名民情联络员,代表本单位协调处理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形成了一把手总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科学规划决策。按照“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制定下发了《中共长沙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一推行四公开”制度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的方案》,并对所有管养线路进行清查,逐一核对桩号,率先在全市国省干线设立公路管理责任公示牌。市公路管理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从线路划分、责任人确定、联系方式核查、公示牌式样、监督核查等细节,一一进行审定,确保“一推行四公开”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三是广泛宣传发动。以“一推行四公开”制度为抓手,掀起公路保护宣传热潮。各县局、超限检测站积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载体,宣传公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升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各单位组织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加强群众工作、实行干部联线(点)的目的、意义和安排部署。及时宣传各单位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成立专项督查组,对便民服务电话、投诉情况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对蓄意不接电话以及不及时办结、回复群众诉求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严格问责。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必须确保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联系畅通,认真接听群众来电,耐心细致地听取和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答或回复群众诉求。